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兴旺村一组,在2015年修建一处民用垃圾站,其本意是方便村民注意环保,将生活和垃圾集中处理。但是垃圾站的位置及其的违规,在中国建筑法上规定中型垃圾集中站不得在居民点一百米以内,但是这座垃圾站就在居民点五十米以内,同时环境保护法规定垃圾集中站清理不得超过一个月,但是本站已经有接近一年没有进行清理。在垃圾集中站周边还有村民的耕地,在做农活的时候,由垃圾集中站发出的味道,那叫一个酸爽,直叫人作呕。试问这种环境下村民如何耕种,如何谈环境保护,如何能称为便民服务???垃圾集中站周边的居民每家都有小孩,小孩每天都在呼吸着含有这种毒素的空气,何谈健康成长??如何能谈为利民建筑??? 环保多么高大上的字眼,健康是多么高尚,可是就因为一座垃圾集中站毁掉周边的小孩的健康,毁掉周边的农作耕地,农民本来就是靠着世代耕种,可是因为一个座所谓的便民服务毁掉了所有的孩子的健康。孩子的笑声是多么悦耳,孩子的笑容是多么灿烂,就因为这一便民服务毁掉孩子的笑声,给他们童年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。试问就是所谓的便民吗??
在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,在有小孩的周边环境不得拥有污染性建筑,不能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,然而这一所谓的便民建筑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的影响有多大??
希望广大的网友能够帮助村民小小的要求,将帖子顶上。让政府出面将这些处理一下。还周边居民和孩子一片洁净的天空!!
本人真挚感谢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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